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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於朋友網誌
以下內容非本人事件不過本人看不過去
硬是要給它po出來
讓那個賤人知道
哼!
以下為引用內容:

這些文章,獻給受害者們。
(愛劈腿的請按上一頁離開 謝謝)

【內容純屬陳述事實,絕非虛構】

這會寫幾集不知道,總之一點一點寫,只是陳述事實。
為什麼要寫,除了發洩怒氣以外,就是警告不懂事的人,
雖然不確定不懂事的人到底能看進多少。
(知道LED是誰就會知道,不知道的就不知道,
老師有教,網路上不能公開姓名的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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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,我跟好友前後都喜歡上同一個男生,但好友先受過他的毒手與嘴炮,
當然在得知我喜歡上這男生(男生以下稱LED),苦口婆心的勸我不要,
但那時我眼瞎耳聾,沒把好友的忠言聽進心坎裡,落得現在身受其害。

而好友與LED交往期間,和我與LED交往期間所發生的事,
有80%以上是相似的,而且是”劈腿”的部份。

當然LED自己本身是不覺得自己的行為是劈腿或許怎樣,
可能降子想能把罪惡感降低,把自己的行為正常化吧。

不過事實就是事實,有眼睛跟有點腦袋的人都會知道是不是”劈腿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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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情的開端,就從我跟他已經交往後出問題開始說,
因為出問題前我們都是正常情侶。

在LED開始接了老師跟別校合作的案子後,問題出來了,
「某妞」,我不知道他啥時煞上某妞的,
但我發現時已經為時已晚…

開學後我住宿,但通常晚上有空就會過去男人家,
但有些時候又懶得過去,就安穩的睡在宿舍床上。

這就給了LED很好的機會了,加上現在MSN什麼的這磨方便,
就聊一下,然後確定女友不會過去,就可能帶人回去或是去別女人那,
而在不同時間就發生了幾次這種事情,我過了小久才知道=X=”

知道這件事當然是氣炸啦,這時男人就裝可憐的把事情老實的說出來,
也就是想降低罪惡感的手段之一。
反正唬唬騙騙我也被唬住,還是選擇相信他。
但是事情已經不單純了,孤男寡女半夜共處一室,早就有OOXX。
是的...僅管如此我還是相信他,再給了他一次機會。

就像大家都知道的「失去才懂的珍惜」
當自己處在幸褔中往往都會忽略的。

之後因為公事上LED跟某妞一定會有接觸,
我還是得強忍著相信LED,可是他卻反過來利用這點,
繼續跟某妞偷來暗去。


(第一集先到這 不然後面沒的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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